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云阳新闻 > 正文内容

山东体育成绩不合格者将不能毕业

作者:admin 来源:原创 更新日期:2012-01-15 浏览次数:

  记者15日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意见》规定,高校要实行学生早操制度和大课间操制度,要求全体在校本、专科生每周不少于3次早操锻炼,全体 在校学生每天参加上午二、三节之间的大课间(20分钟)广播体操活动。高校要开足、开好体育课程。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必修课程,其中,本科学校(含独 立学院)总课时不少于144个学时、专科学校不少于108学时。每所学校所开设的体育课程项目不应少于10项。 

  同时,高校须将体育课程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和研究生推免等评价内容之中。其中,学生 体育必修课程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推免研究生,不得享受奖学金,不得毕业。 

  记者了解到,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不仅针对中小学生,也适用于大学生。为此,高校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必须为当天没有体育课的在校学生预留出 每周不少于3次的下午第七节或第八节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以便学生参加体育选修课学习或从事自主体育锻炼,同时为参加体育选修课且考试合格者提供任意选修学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