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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施行

作者:admin 来源:原创 更新日期:2012-02-04 浏览次数:

  近年来,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提出要像抓义务教育一样,全力抓好学前教育。该条例就学前教育的定义、法律地位、机构建设、经费保障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提出“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量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目标。明确学前教育机构的布点规划要求、规范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等多方面推进学前教育机构的规划和建设;明确要求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为支撑的保障范围,要求在教育事业费、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一定比例的学前教育专项资金。

  该条例规定,学前教育机构提供的食品、玩(教)具、生活设施及用品,应当符合国家、省食品安全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同时,禁止幼儿园组织儿童参加商业性活动和无安全保障的活动,如果使用有毒、有害的玩(教)具或让孩子参加商业性活动,对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 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